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第26號令)、規定,現將長三角區域統一標準《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固定污染源廢氣現場監測技術規范》及編制說明予以公示,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期限為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24日。
固定源現場監測是污染源管控的重要技術手段,也是環境執法的技術支撐。目前現場監測活動中,一是現場使用便攜式儀器直接分析;二是現場采樣送回實驗室分析,與實驗室相比,由于現場情況相對復雜,人為因素影響較大,污染源現場操作行為是數據質量的關鍵制約因素。綜合來看,具備現場環節是環境監測與其他檢測活動的大區別,現場質控是生態環境監測全過程的薄弱環節和技術難點,現場人員是生態環境監測的形象窗口,現場問題是監測報告申訴的主要關注點,現場規范也嚴重滯后于生態環境監測的需求。
目前我國生態環境監測方法標準體系中側重于實驗室分析,對現場行為要求描述不多,《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 397-2007)有所涉及,但在具體監測行為上未做詳細規定,對于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的采樣也未做有針對性的描述,示范區內監測機構方法選用不一,采樣行為也有差異,質控要求落實未形成有效閉環。
制訂《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固定污染源廢氣現場監測技術規范》,將有利于形成現場監測共識,統一現場監測行為,為現場監測提供技術指導和質控保證,為環境執法提供技術依據。
本文件規定了固定污染源現場監測的手工采樣和測定技術方法。對固定源現場監測行為監測準備、方法選用、質量保證等做了相應規定。
本文件制修訂遵循了以下原則:規范性原則。符合及地方排放標準,分析方法標準要求,符合污染源相關管理要求。
可行性原則。形成長三角地區現場監測的共識,在現場確認、監測實施等環節提供具體應對措施,提升可操作。
完整性原理。涵蓋現場監測全過程,包括監測準備、樣品采集、排氣參數的確定、安全防護要求,樣品保存及運輸等。
協調性原則。本規范屬于地方制定的*性標準,與標準《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 16157)以及《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 397-2007)的適用范圍有相同之處。由于標準特別是廢氣監測技術規范頒布時間較早,且無修訂計劃,本規范是對標準的落實、細化和補充。一是對規范相關要求的落實和細化;二是對近年來新發布實施固定源監測規范中采樣要求的歸納和補充;三是對長三角示范區范圍內固定源現場監測采樣的方法選用、具體實施在不違反標準體系的前提下進行統一;四是補充揮發性有機物和無組織采樣要求。
本文件引用的文件有GB 3836.14 爆炸性環境場所分類;GB 4920 硫酸濃縮尾氣硫酸霧的測定 鉻酸鋇比色法;GB 4921 工業廢氣 耗氧值和氧化氮的測定 重鉻酸鉀氧化、萘乙二胺比色法;GB 5468 鍋爐煙塵測試方法;GB 9801 空氣質量 一氧化碳的測定 非分散紅外法;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4676 空氣質量 *胺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GB/T 14678 空氣質量 硫化氫、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GB/T 14680 空氣質量 二硫化碳的測定 二乙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GB/T 15501 空氣質量 硝基苯類(一硝基和二硝基化合物)的測定 鋅還原-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GB/T 15502 空氣質量 苯胺類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GB/T 15516 空氣質量 甲醛的測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等。
本文件可應用于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內生態環境監測部門及其他社會檢測機構進行固定污染源現場監測的行為指南與質量控制。長三角其他區域執行本文件由各省(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本文件適用于排污單位廢氣手工現場監測活動。(詳情請見附件)
原標題:長三角統一標準《固定污染源廢氣現場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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